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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壓試驗現場**工作規程

日期:2024-12-26 06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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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高壓試驗工作順利,確保人身和設備**,特制定本規程。高壓試驗工作人員,要熟悉并掌握本規程,定期參加考試,凡考試不合格者,禁止參加高壓試驗工作,高壓試驗工作人員,身體健康,無妨礙高壓試驗工作的**(如癲癇病、精神病)視力應達到0.3以上。下列人員應熟悉本規程:試驗班全體人員、檢修公司主任、有關專業技術人員。 1.高壓試驗工作的基本要求 1.1 基本要求。 1.1.1 高壓試驗工作,要做到方法正確,數據準確,結論明確,**措施符合本規程的要求。 1.1.2 試驗人員工作中發現有違反本規程和危及人...

高壓試驗工作順利,確保人身和設備**,特制定本規程。高壓試驗工作人員,要熟悉并掌握本規程,定期參加考試,凡考試不合格者,禁止參加高壓試驗工作,高壓試驗工作人員,身體健康,無妨礙高壓試驗工作的**(如癲癇病、精神病)視力應達到0.3以上。下列人員應熟悉本規程:試驗班全體人員、檢修公司主任、有關專業技術人員。

1.高壓試驗工作的基本要求

1.1 基本要求。

1.1.1 高壓試驗工作,要做到方法正確,數據準確,結論明確,**措施符合本規程的要求。

1.1.2 試驗人員工作中發現有違反本規程和危及人身**的命令有權拒絕執行錯誤命令,并立即報告上級。

1.1.3 試驗人員在工作中應穿絕緣鞋,必要時應站到絕緣墊上。帶電使用絕緣桿時應戴絕緣手套,并穿絕緣鞋。

1.1.4 高壓試驗工作中的絕緣桿,絕緣靴、鞋、絕緣手套應定期試驗合格,并有記錄。

1.1.5 高壓試驗工作至少有2人,同時應明確1人為工作負責人。

1.1.6 試驗地點應裝設圍欄,向外懸掛“止步、高壓危險”標示牌,試驗室圍欄應固定,圍欄高度應防止人員進入,圍欄門應有閉鎖裝置,臨時圍欄,應派人看守。

1.1.7 高壓試驗時,試驗人員應站在保證人身**的距離以外,勸告非試驗人員離開試驗地點。

1.1.8 進行高壓試驗工作時,被試設備與試驗人員應保持下列**距離。試驗電壓(千伏) **距離(米)

10及以下  0.3

10-35  1.0

35-80  1.5

80-110  2.0

110-300  4

1.1.9 高壓試驗時,試驗人員不準在與帶電部分的*低距離上用手指點被試設備。

1.1.10 試驗設備外殼應可靠接地,試驗用的接地線應用裸銅線,截面積不得小于6mm2,不準用保險絲或刀閘接地。

1.1.11 試驗設備電源開關應設有明顯斷開點,為保證**在刀刃上應加絕緣罩。試驗裝置低壓回路應有兩個串聯開關,并有零位閉鎖和過載自動保護裝置。

1.1.12 因試驗需要解開被試設備的一次線及二次線的接頭時,拆前應做相序和二次線的標記,接后進行核對,以確保接線正確。

1.1.13 變更接線或試驗結束時,應首先斷開試驗電源,然后進行放電,并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短路接地。

1.1.14 大電容的被試設備,應先進行放電,再進行試驗,高壓直流試驗時,試驗結束后,應每次放電并接地,試驗儀器也要放電并接地。

1.1.15 試驗結束后,試驗人員應清理好現場,恢復原來設備狀況,由負責人進行檢查。

1.1.16 特殊的重要電氣試驗,應有詳細的計劃、方案及**措施,并經主管工程師批準。

1.1.17 外出試驗,被試設備如需停電則要填寫**種工作票,不需停電的設備則填用**種工作票。

1.1.18 外出試驗工作應有計劃,外出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,防止遺漏試驗設備,儀器、儀表應做防震工作。

1.1.19 外出試驗應明確工作負責人,負責人應對工作進行詳細分工,到現場后,負責人應對試驗人員詳細交待現場情況和**注意事項,并對試驗現場做詳細檢查,在試驗中各負其責。

1.1.20 在現場搬運梯子,操作桿等高裝物件,不準垂直搬運,應水平搬運,進入高空作業區應戴**帽,高空作業應扎**帶。

1.1.21 試驗結束后,試驗人員應**檢查被試品上否有**物及短路導線,負責人驗收后應將試驗結果及存在的問題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,并詳細的做好記錄。

1.1.22 試驗標準應嚴格遵守萊西市供電公司《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》和《部標、國標》的標準。如需降低試驗標準要經總工程師的批準。

1.1.2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準進行絕緣試驗工作。

1.1.23.1 環境或設備溫度在5℃以下,空氣溫度在80%以上時。

1.1.23.2 室外設備如有打雷、下雨、下雪、大霧或雨過天睛不足2-4小時。

1.1.23.3 打雷時,在引入變電室引入線上的工作。

1.1.23.4 室外風力在6級以上。

1.1.23.5 帶電設備與試驗人員的距離小于下列數據。

帶電設備電壓(KV) 6-10 35 110 220

距離(m) 0.35 0.6 1.5 3

1.1.24 禁止在只經油開關斷開的電源設備上進行試驗工作,為了防止低壓反送電,應將停電設備的高壓保險全部取下,無保險者,應有明顯的斷開點,并加絕緣隔板。

2.高壓試驗

2.1 高壓試驗中的規程

2.1.1 耐壓時,必須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,驗明無電壓后,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,方可進行,試驗中,嚴禁他人接近高壓帶電設備。

2.1.2 被試設備應單獨試驗,若需每件設備連在一起進行試驗,則應按被試設備中*低的標準進行。

2.1.3 加壓前,必須認真檢查試驗結線,表計倍率,調壓器零位及儀表的開始狀態,均正確無誤,向負責人報告施加的電壓,取得負責人的同意后,方可加壓,加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,試驗人員在全部加壓過程中,應精力集中,不得與他人閑談,隨時警戒異常情況發生,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墊上。

2.1.4 在升壓過程中,操作人員得到任何人員斷開電源的通知后,均應立即切斷電源,待查明原因后,方可重新升壓。

2.1.5 當被試設備連接較遠或一端在現場,另一端較遠,則應派專人看守(包括電纜試驗)。

2.1.6 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有檢修工作時,如加壓部分與檢修部分之間的斷開點,按試驗電壓有足夠的**距離,并在另一側有接地短路線時,可在斷開點的一側進行試驗,另一側或繼續工作。但此時在斷開點應掛有“止步、高壓危險”的標示牌,并設專人看守。

2.1.7 做直流耐壓時,試驗完畢應將被試設備及試驗設備對地充分放電。

2.1.8 試驗時,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,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。

2.1.9 進行交流耐壓時,斷開點的*小**距離。

電壓等級(kV) 6 10 35

試驗電壓(kV) 28 38 85

斷點距離(cm) 10 15 45

2.1.10 相鄰兩設備,在進行耐壓試驗時,禁止在另一設備上工作,其距離要求按第十四條規定進行。

3.搖表使用

3.1 使用搖表測量絕緣工作

3.1.1 使用搖表測量高壓設備絕緣,應由兩人擔任。

3.1.2 測量用的導線和絕緣桿應絕緣良好,火線應用屏蔽線,火線與地線不準繞在一起,必要時應對設備加屏蔽。以消除表面泄漏的影響。

3.1.3 測量絕緣電阻時,應將被試設備從各方面斷開,驗明無電壓,確實證明設備上無人工作后,方可進行。在測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設備,在測量前后,必須將被試設備對地充分放電,測量線路絕緣,確實驗明線路無人工作方可進行。

3.1.4 雙回路線路,測一路絕緣時,必須將另一路線路停電,方可進行。雷雨時嚴禁測量線路絕緣。

3.1.5 在帶電設備附近測量絕緣電阻時,測量人員和搖表安放位置,必須選擇適當,保持**距離,以免搖表引線或引線支持物能碰帶電部位。移動引線時,必須注意監護防止觸電。

3.1.6 在搖測大容量試品時,搖表轉速應穩定。讀數后,待火線從設備上取下后,方可停止搖動,防止設備倒放電,打壞搖表。

4.避雷器的帶電測試

4.1 帶電測試的方法及要求。

4.1.1 避雷器的帶電測量是指對FZ、FCZ避雷器在帶電運行狀況下對其傳導電流的測量。

4.1.2 避雷器的帶電測量至少需2人進行,其中明確1人為監護人。試驗人員的測量工作,需填寫**種工作票。

4.1.3 測量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,空氣濕度少于80%。

4. 1.4 帶電測量只對避雷器在架構上的進行,對座落到地面上的,原則上不準進行,如要測量則必須有可靠的**措施。4.1.5 測量用的表計及量程應固定使用,并記錄好天氣情況和避雷器的實際運行電壓,測量表計要接在放電記錄器兩端,接觸要良好。

4.1.6 試驗人員應穿絕緣靴,戴絕緣手套,試驗前用裸銅線將放電記錄器短接,先接地端,然后用絕緣桿帶線接另一端待試驗表接好后讀數,移桿時注意周圍的帶電設備。

4.1.7 測量時,表計要選好位置,盡量減少干擾,表計接地點不準用一個接地點,要保證測量的準確度。

4.1.8 值班人員的測量,也要遵守本規程要求。

4.1.9 測量用表計的內阻一定要小于放電記錄器內非線電阻的1/100歐。

4.1.10 其它帶電測試工作,也要遵守本章的要求。

5.其它工作

5.1 到用戶變電站的高壓試驗工作。

5.1.1 到用戶變電站進行高壓試驗工作,需停電者,要填用**種工作票,不需停電者,填用**種工作票,其中工作許可人應由負責管理變電站的電工負責人,專工或主管負責人擔任。

5.1.2 外出試驗工作至少需2人進行,明確1人為工作負責人。

5.1.3 外出試驗要遵守電業**工作規程(發電廠和變電站電氣部分)的要求。

5.1.4 被試設備的拆卸工作,由委托單位負責,試驗人員未得到對方允許時,不得開工,試驗結束,應拆除所有的臨時試驗結線,經工作負責人復查無誤后,方可通知用戶負責人恢復對被試設備的連接線工作。

5.1.5 應用戶要求,需降低試驗標準和減少試驗項目時,應由用戶主管電氣工作的負責人或專工簽字。

5.1.6 用戶雙電源供電或自備發電機供電時,工作負責人會同用電監察人員、用戶負責人共同檢查**措施,嚴防對被試設備倒送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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